9月29日上午,林州市桂林派出所接到余某报警人称,桂林镇邮政银行二楼宿舍内的现金被盗。桂林派出所民警卢刚接到警情后,当即抵达案发现场。民警通过细心的问询得知,9月22日上班前受害人余某将挎包放在了银行二楼的卧室,等下班后发现卧室挎包里的一百五十余元现金不见了。案发后受害人余某以为是自己把钱放家里了或者是放在其他当地了,并没有介意,找了很多天后也没找到,才意识到可能是屋子进贼被人给偷了。
因为案发时间长,现场的无法提取到有价值的头绪。民警卢刚随即调取了邮政银行的监控录像,监控中显现,9月22日8时20分许,有一男一女出现在邮政银行二楼的宿舍区,两人先后收支受害人及近邻搭档的宿舍,在宿舍区徜徉良久才脱离。

经银行的职工辨认这两人并非邮政银行的工作人员。并且两人的身份信息难以承认,因为监控设备陈旧未能明晰的拍摄到嫌疑人的面部特征。民警检查必经路口的监控和案发现场卡口的监控,相同没有一点发现,就连嫌疑人的的活动轨道也没办法供给。调整侦破思路后,民警斗胆估测嫌疑人可能是居住在案发现场周围的乡民,所以民警立刻调取邻近村庄进口的监控,果不其然,在邻近的某村的监控中发现了嫌疑人的踪影。民警当即联络该村的村干部,通过细心的辨认总算确认嫌疑人为该村的冯某。
民警当即赶到冯某家施行抓捕,但冯某现已闻风而动,通过民警对其家族的劝说,嫌疑人冯某于10月9日在家族的陪同下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。

经审问,9月21日,与家人闹矛盾离家的嫌疑人冯某和男友到桂林镇游玩,两人利用到邮政银行上厕所的时机,从后院翻入银行办公楼,发现三楼的休息室无人,无处可去冯某和男友闫某便睡在了休息室。等两人睡醒预备脱离时发现二楼宿舍内空无一人,闫某和冯某便心生邪念预备盗取的资产,通过翻箱倒柜后将受害人挎包内的现金偷盗,得手后两人敏捷逃离现场。民警经查询得知,冯某的男友是姚村镇某村的闫某,曾因偷盗罪、寻衅滋事罪被刑事处理。确认嫌疑人闫某的身份后,桂林所副所长郭买军安排警力,于10月9日晚,冒雨赶赴姚村镇嫌疑人闫某家中,一举将其捕获。
现在嫌疑人冯某被取保候审,闫某被林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案子还在进一步的侦查中。